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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中心与法学院搭建为师生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实训平台

             经管中心与法学院搭建为师生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实训平台

     2013年7月4日下午,法学院杨和义院长、李自维书记、刘勇副院长与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饶光明主任、周莉副主任,在启智楼1003会议室,就成立我校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及入驻学创园创新创业实训基地事宜,进行了商洽。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何老师、法学院张老师参加了会议。

饶光明主任介绍了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作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发展建设情况和中心学创园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公司入驻情况。明确指出,在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以学生团队为主体,建立为学校广大师生和周边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平台,非常有现实意义。平台建立后,既能服务群众,又能锻炼同学,符合中心始终坚持的以学生为本,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实验教学观念。为此,中心同意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入驻创园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周莉副主任介绍了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的相关管理制度,详细解读了中心对入驻创园的创新创业实训公司的性质、设立、管理体制、组织机构、经营管理、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表示中心将在办公场地、办公设施等方面,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的建设,提供支持。

法学院杨和义院长、李自维书记、刘勇副院长分别就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建设目标、建设规划以及筹备情况等进行了介绍,并代表法学院对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给予的支持与协助,表示感谢。

据悉,我校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的筹建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很快可以为广大师生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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