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专题报道二】普法治 进社区——法学院“三下乡”学“习”宣讲团成功举办法律义务咨询暨法治宣讲活动
时间:2015年07月07日 20:01 作者: 点击:
“儿子把我一个人放在家,却不支付赡养费,该怎么办呀?”“老板有偿付工资的能力,却赖着不还钱,你看应该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7月7日,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市级“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学“习”宣讲团在南坪上海城社区开展法律义务咨询暨法治宣讲活动,尽管天气炎热,温度高达34℃,面对需要帮助的群众,来自社会实践团的师生们依然坚持着为社区居民义务咨询。重庆电视台、中国青年网、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等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报道。
活动现场设有综合问题、邻里关系、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等咨询点,社区居民积极前来进行咨询。例如:针对张女士提出的“我和他是二婚家庭,房产证上没得我的名字,应该用什么方法保护自己的居住权?”问题,大二女生刘丽提出来三种解决方案:第一,积极与家人内部协商,提出解决方案并签字;第二,通过公证机构公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第三,迫不得已可以采用诉讼手段,通过打官司解决。在看到张女士脸上尚有疑惑表情时,随团张昌明老师及时“出手”,对刘丽同学的解答进行了补充说明,并对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分析。经过十几分钟的法律帮助,张女士紧锁的眉头渐渐舒展,表示通过分析,对自己的问题有了很透彻的了解,将按照师生的建议解决问题,并对老师及同学表达了极大的谢意。
据统计,本次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共接待咨询者50余人次,群众们所提问题都是与生活息息相关且随时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比如:房产继承问题、赡养纠纷问题、婚姻家庭问题、合同纠纷问题等,社会实践团成员对群众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的分析与解答。此次活动,一方面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为她们提供了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另一方面也给学生提供了将学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机会,提高了同学们的实际处事能力。
文:宋树鹏 刘丽 图:宋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