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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副书记暨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换届选拔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我院共青团的工作基础,依托第二课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渝委发[2009]28号)和《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 切实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议的意见》([2010]64号)文件精神,经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研究决定,拟面向全院以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选拔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副书记、第十九届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副书记:1名;

(二)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席1名,副主席2-4名;

二、选拔范围:

(一)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原则上,竞选成员以2018级学生为宜;

三、选拔原则:

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四、选拔方式:

组织推荐、自我推荐

五、选拔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高,坚决拥护并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法规,讲政治、讲正气;

(二)品行端正,诚信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基本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

(四)有良好的大局观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五)德才兼备,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记录,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须在班级前30%;

(六)具有校、院学生组织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选拔流程

(一)组织推荐、自我推荐的资格审查:

请组织推荐参选者和自荐参选者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选拔推(自)荐表》(见附件),于4月24日23:00前发送到法学院分团委(学生)副书记杨嘉豪处(邮箱账号:yangjiahao251008@163.com)。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将对照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安排面试考核。

(二)考核环节:

面试考核等具体事宜后续通知。

(三)组织考察:

由法学院学生会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之上,提出考察意见,经法学院分团委研究决定后拟定人选并报学院党总支审核通过。

(四)公示、任命:

对法学院分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拟定人选进行公示,报校团委备案后正式任命。

 

 

法学院分团委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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