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时间:2019年01月15日 16:46 作者: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2019年元旦春节临近,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渝纪发〔2018〕39号)及市纪委驻市教委纪检监察组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三个确保”政治承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下大气力解决“四风”问题,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要狠抓“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改进作风,形成“头雁效应”,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积极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知止存畏,树立好作风,严防“节日病”。严禁在落实惠民政策、帮扶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安全责任等工作中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参加“一桌餐”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私借服务对象的车辆使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严禁参与赌博。
三、严肃监督执纪。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往深里抓、实里做,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要把节日期间的正风肃纪工作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着眼于解决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建章立制,深化标本兼治,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起来,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社会关切。
学校纪委认真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委纪检监察组节日期间开展的专项督查工作。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成立元旦春节作风建设督查组,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对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落实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严查快办、严肃处理,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对本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要公布举报方式,如发现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向校纪委报告并根据校纪委的指示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四、强化问责追责。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我市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因失职失责导致发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部门和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追责。加强节日值班并受理处置广大师生反映的问题线索(值班表见附件1)。对元旦春节期间发现的我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违纪违规线索,将按规定及时调查并上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委纪检监察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于2019年2月12日(星期二)前将我校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市纪委监委。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