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教学质量工程 >> 正文 我院老师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校级“教考分离”课程中分获获一、二、三等奖 时间:2017年05月08日 10:25 作者: 点击: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考试管理规定》(重工商大[2012]186号文件)第九章“学校对校级“教考分离”课程考核成绩排名前30%的任课教师给予奖励。 法学院获奖老师如下: 上一条:我校被确定为重庆市高校美育改革和发展实验校 下一条:关于印发《重庆工商大学调(停)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