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7届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方案
时间:2017年03月16日 16:57 作者: 点击:
一、预答辩准备工作
1、学院成立预答辩委员会,预答辩委员会成员由校外专家及法学院导师组成。
2、2017年3月15日前,在导师对论文全文预审通过后,硕士生提出预答辩申请,填写《重庆工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硕士生在2017年3月15日17:00前,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成员人数,打印相应份数送达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4、学院研究生秘书将预答辩方案在公告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5、学院于3月16日前公告预答辩安排。
二、预答辩安排
1、时间:2017年3月18日(周六)上午8:30-12:00
2、预答辩分组情况
预答辩第一组
组长:卢代富 成员:董长春、杨和义、钟志勇、钱颖萍、张忠民
秘书:范志军
答辩记录员:李果秋
学生:刘笑微、张宁、陈璐、张宁瑶、方之洞
预答辩第二组
组长:李雨峰 成员:蒙洪勇、黄文、刘勇、华勇、张晓娟
秘书:范志军
答辩记录员:乔秋平
学生:张菊、何亚琳、常羽佳、王丹丹
预答辩程序
1、由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介绍预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
2、预答辩人以PPT形式报告论文主要内容和新见解(每位研究生约5分钟),要求简明扼要,抓住重点;
3、由预答辩专家小组成员对研究生的论文从各方面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并就研究生论文提出相关问题,研究生回答问题(15-25分钟);
4、预答辩专家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或小组商议进行表决,给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结论,由答辩小组组长将结论与评议意见填入《重庆工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
5、预答辩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即通过预答辩,各小组根据学生论文及预答辩情况给予合格或基本合格的结论,未达到预答辩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的,即结论为不合格。凡不合格的,需二次预答辩,费用自理,由此导致的毕业时间推移等,由学生自行负责;
6、预答辩结束。由各预答辩小组长宣布是否通过预答辩(答辩结论),各小组答辩记录员负责整理记录,填写有关报表,交研究生处备案。
7、预答辩过程由答辩记录员进行详细记录。
8、学生对预答辩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于答辩结束当天提交申诉意见至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复议。
9、预答辩结束后3日内,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将预答辩表决结果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其他说明
1、学生提交的预答辩论文要求全部完成,格式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自行排好。
2、预答辩后两天内由学习委员收齐学生学位论文电子稿,并发至502238321@qq.com。
3、本次预答辩要求15级和16级研究生到场旁听。
法学院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