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科科研 >> 学术动态 >> 正文

重庆市法学会 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 2016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正式通知

重庆市法学会

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

2016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同志(会员):

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新时代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精神,加强民法、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学术交流,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经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重庆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会长决定,2017年“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重庆市南岸区重庆工商大学举行。

本次年会主题:新时代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法治建设。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

重庆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报到时间:2017年12月23日上午8:00——9:00。

会期:2017年12月23日一天。

会议报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

四、会议主题

新时代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法治建设

民商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学科应当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新时代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可从本学科领域对会议主题进行研究,也可以自行拟定与主题有关的法律问题研究。

五、提交论文写作要求及有关事项

1.本着“以文会友”的原则,拟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应当根据会议主题准备论文,提交会议的论文经“研究会”组织专家审定后,确定入选论文作者参加会议的资格。请各位会员认真准备,写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论文。本次会议将进行优秀论文评奖。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

2.提交会议论文,请采用电子文件(用word文档格式),于2017年12月15日以前提交以下电子邮箱:cqfxlh@126.com;过期未提交电子文档的,请自行打印60份,并携带到会。

六、费用

本次会议不交会务费。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七、参会信息反馈

收到本通知后,请决定参加会议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务必于2017年12月15日以前将会议回执邮寄或者传真到“研究会”联络处收, 地址:渝北区红石路150号君巢商务酒店22-20号。邮编:401147。

联系人:陈永标(13452914539)。电话号码:67072467,67603381

特此通知!

                  

 

                       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

                       重庆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

 

                                                            2017年10月31日

 

 


 


  • 附件【会议回执.docx】已下载

上一条:转发关于申报2017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法学院张琨蓓博士参加2017年国际CCS学会年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