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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党员组织生活安排的意见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建设,严格执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党组织生活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学习内容

    1.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2月13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2016年12月7日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3月-6月)

2.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重庆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精神。(3月)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4月)

4.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重庆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重庆市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等。(5月)

5.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中国共产党重庆工商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精神。(6月)

二、学习要求

    1.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党组织生活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保证每月至少一次召开组织生活会。

    2.严格组织生活会考勤制度,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要记录在《重庆工商大学党支部活动(会议)记录册》上,并收集整理组织生活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资料、学习考勤记录、学习讨论发言记录等材料,确保档案齐备。

    3.各级党组织在完成学校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可结合自身实际,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确保组织生活取得实效。

    4.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指导和检查,确保组织生活规范开展,不走过场。党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开展党员组织生活督查工作。

5.如需《重庆工商大学党支部活动(会议)记录册》,请到厚德楼4014办公室崔智勇同志处领取。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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