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团工作 >> 组织建设 >> 正文

关于开展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干部换届选拔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干部换届选拔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我校共青团的工作基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渝委发[2009]28号)和《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 切实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议的意见》([2010]64号)文件精神,经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研究并报学院党总支批准,拟面向全院以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选拔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副书记、第十五届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部长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副书记:1名;

(二)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席1名,副级主席2-3名;

(三)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部长: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二、选拔范围:

(一)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原则上,主席团职位竞选成员以2014级学生为宜;部长团职位竞选成员以2015级学生为宜。

三、选拔原则:

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民主集中

四、选拔方式:

组织推荐、自我推荐

五、选拔条件:

(一)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坚决拥护并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法规,讲政治、讲正气;

(二)品行端正,诚信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热爱学生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基本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

(四)有良好的大局观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五)德才兼备,曾获院级以上荣誉或表彰,学业优良,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记录,曾获得校级优秀综合奖学金者优先;

(六)具有校、院学生组织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全国、省、市、校级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优秀学员优先。

六、选拔流程

(一)组织推荐、自我推荐的资格审查:

请组织推荐参选者和自荐参选者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选拔推(自)荐表》(见附件),于5月19日晚上11点之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542515084@qq.com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将对照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安排竞争演讲、面试考核以及笔试。

(二)笔试:

由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定为5月22日下午2:30于南岸校区9教模拟法庭举行。(主席团、部长团笔试统一进行)时间、地点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和公开竞职演讲:

面试和公开竞职演讲环节,主席团考核和部长团考核分开进行。考核内容包括3分钟竞职演讲(自我介绍、工作思路)和5分钟评委团提问。地点定为南岸校区9教模拟法庭,时间将另行通知。新一届主席团考核由评委团(法学院分团委书记、法学院全体辅导员、法学院分团委副书记、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根据表现情况评分。新一届部长团考核由评委团(法学院新一届主席团)根据表现情况评分。

(四)组织考察:

由法学院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之上,提出考察意见,经法学院分团委研究决定拟定人选。

(五)公示、任命:

对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团拟定人选进行公示,报学院党总支批准后任命。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选拔推(自)荐表 

附件2: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部门结构及简介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2016年5月13日


上一条:法学院第十五届分团委学生会干部任职公示 下一条:回顾以往,希冀未来——法学院学生会2015—2016下学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