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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第十七届分团委学生会干部换届选拔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我校共青团的工作基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渝委发[2009]28号)和《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 切实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议的意见》([2010]64号)文件精神,经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研究并报学院党总支批准,拟面向全院以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选拔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副书记、第十七届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部长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副书记:1名;

(二)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席1名,副级主席2-3名;

(三)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部长: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二、选拔范围:

(一)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原则上,主席团职位竞选成员以2016级学生为宜;部长团职位竞选成员以2017级学生为宜。

三、选拔原则:

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民主集中

 四、选拔方式:

组织推荐、自我推荐

 五、选拔条件:

(一)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坚决拥护并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法规,讲政治、讲正气;

(二)品行端正,诚信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热爱学生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基本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

(四)有良好的大局观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五)德才兼备,曾获院级以上荣誉或表彰,学业优良,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记录,曾获得校级优秀综合奖学金者优先;

(六)具有校、院学生组织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全国、省、市、校级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优秀学员优先。

 六、选拔流程:

(一)组织推荐、自我推荐的资格审查:

请组织推荐参选者和自荐参选者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选拔推(自)荐表》(见附件1),于201851623点之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710711690@qq.com。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将对照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安排竞争演讲、面试考核以及笔试。

(二)笔试:

由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518日。(主席团、部长团笔试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和公开竞职演讲:

面试和公开竞职演讲环节,主席团考核和部长团考核分开进行。考核内容包括3分钟竞职演讲(自我介绍、工作思路)和5分钟评委团提问。地点定为南岸校区9教模拟法庭,时间将另行通知。新一届主席团考核由评委团(法学院分团委书记、法学院全体辅导员、法学院分团委副书记、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根据表现情况评分。新一届部长团考核由评委团(法学院新一届主席团)根据表现情况评分。

(四)组织考察:

由法学院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之上,提出考察意见,经法学院分团委研究决定拟定人选。

(五)公示、任命:

对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团拟定人选进行公示,报学院党总支批准后任命。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2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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