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南十党员服务站规章制度
时间:2013年04月27日 18:54 作者: 管理员 点击:
规章制度
党员服务站工作职责
1、在组织部、学院党总支、学生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定期向学院党总支(党支部)和学生处进行工作汇报。
2、负责起草、制定和落实党员服务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计划和总结,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3、负责对本楼栋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并及时向学院党总支(党支部)汇报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4、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心理动态,帮助广大同学排忧解难。
5、负责学习室、活动室及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
6、协助楼栋管理委员会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7、协助楼栋管理委员会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传播先进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8、协助公寓管理人员做好宿舍安全、卫生、文明守纪的检查督促等工作。
9、完成学院党总支和学生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员服务站的规章制度建设
1、学生党员“承诺”制度
党员服务站的每一位学生党员在进入服务站之时应书面承诺:义务为党员服务站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协助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勇于对公寓区中各种不良风气及违纪行为开展批评教育,热心帮助同学解决困难,不计个人得失,切实发挥党员在公寓区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一票否决”制度
党员服务站是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摇篮,对入党积极分子具有推荐权和“一票否决”权。党员服务站应专门指定党员对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并向院系党组织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公寓中的表现向院系党组织提出推荐意见,对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具有一票否决权;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建议报相关部门。
3、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义务服务(劳动)制度
为了充分体现党员先进性,党员服务站应建立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义务服务(劳动)制度,每名学生党员每学期至少20小时义务服务(劳动),踏踏实实树立党员形象。党员服务站要制定出具体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有效监督,并做好记载,确保义务服务(劳动)制度取得实效。
4、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服务站的内部管理,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规范的常规管理制度。如服务站值班制度、组织考核制度、文化宣传制度、学风及安全检查制度、档案记载制度等,并在工作中逐步改进,使之日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