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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纪行为和职务犯罪的区别

2018年10月19日下午,重庆市纪检监察学会吕天庆会长莅临重庆廉政研究中心,讲授关于违纪行为与职务犯罪的区别的论题,法学院2016-2018级研究生以及宪法、行政法、刑法学的有关教师参与了研讨交流,吕天庆会长的个人魅力深深的折服了在场的每位同学。

吕天庆会长通过三个部分来讲述本次研讨内容,深刻认识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形势、准确把握违纪行为和职务犯罪的界限、努力增强依纪依法办案的本领。在第一个部分中,吕天庆会长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党风廉政建设,从治标到治本,从而赢得人民群众忠心拥护。目前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的发展,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统一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反腐败力度史无前例,强力正风肃纪,大大强化了党的向心力。驰而不息,整顿“四风”,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对不正之风零容忍。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纯洁了党的队伍,坚决防止利益冲突,营造了公平氛围,同时坚持加强国际反腐败合作,提升了国际形象。吕天庆会长认为在案件的审理中,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力度不能松,持续加大查处力度是反腐败的重要措施。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态度始终如一,坚定必胜信心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形势严峻,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始终做到管党治党不松劲,正风肃纪。

 

                               

 

在第二部分中吕天庆会长重点介绍了如何把握违纪行为和职务犯罪的区别,分别阐述了什么是违纪行为和职务犯罪以及类型,违反党章和其他党的法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行为就是违纪行为,违纪行为又分为六大类,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生活、群众,共计220余种。而职务犯罪实质上就是权力犯罪,分为贪污贿赂罪,渎职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吕天庆会长强调要准确把握违纪行为与职务犯罪的界限,首先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区别和把握,在这吕会长以贪污罪为例为我们详细分析了如何从构成要件上区分违纪行为和职务犯罪。其次,提出了从认定数额上进行区分和把握,这是区分违纪行为和职务犯罪的主要依据。最后,从具体情节上进行区分和把握违纪行为和职务犯罪。

                               

在第三部分中,吕会长指出要努力增强依纪依法办案的本领,并把自己的经验分享给大家,要多学习多思考,做事要严谨细致,注重总结。吕会长的讲话结束后,同学们积极提出问题,吕会长认真进行解答。最后吕会长致辞,要努力奋斗,立奋斗之志,行奋斗之时,培养为国为民奉献的有用人才,并祝愿学校越来越好,把立德树人当作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社会主义接班人。本次的讲座对大家的影响都颇深,吕天庆会长凭着自己在行业积累的经验和丰富的阅历,给大家讲解及分析了许多现实案例,让大家受益匪浅。同学们表示在此次讲座中,收获颇丰,深刻领略到这名纪检监察学会会长的个人魅力,必须牢记吕会长的谆谆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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